对于用于兽药残留检测的淡水鱼类产品,抽样和样品制备的过程应如下进行:
**抽样**:
1. **数量**:抽取的样品量应足够用于检测,通常建议至少抽取3公斤(kg)的鱼类样品。这样可以确保有足够的材料用于初次检测和可能的复检。
2. **选择**:抽样时应选择来自同一批次的鱼类,以确保样品的一致性。应针对可食用部位,如肌肉和皮肤进行抽样。
**样品制备**:
1. **分割**:如果鱼类较大,应从至少3条鱼中收集其可食用部位(肌肉、皮肤等),将这些部位切碎并充分混合。混合后,使用四分法将样品分割,确保得到均质的样品。最终样品的量应不少于400克(g)。
2. **均质化**:将分割后的样品放入组织捣碎机中,搅拌至均质。这一步骤对于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检测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3. **储存**:将均质化后的样品分装入清洁的容器中,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上应包含样品ID、收集日期等相关信息。应确保样品的储存方式能够防止污染并保持其完整性,直至进行检测。
此外,样品应在收集后的当天进行分析,以防止水分、挥发性物质或其他分析物的变化。如果无法立即进行分析,必须妥善储存样品以保持其完整性。
综上所述,对于用于兽药残留检测的淡水鱼类产品,正确的抽样和样品制备过程对于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这包括从至少3条鱼中收集足够的可食用组织,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混合和分割,以及以适当的方式储存样品直至进行检测。